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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商定房租10万系税后价格,我只收取完税后的房租10万,与之相关的房产租赁和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扣代缴,请问这个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如果...
按照法律的规定,其实这个合同应该是约束甲方和乙方的,只是甲方要求乙方把租金支付给第三方而已,在真正的承租法律关系里面只有甲乙双方,要退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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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诺成合同,合同订立即生效,出租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除非承租方违约、合同期满或者合同约定的收回房屋的事由出现,否则出租房不能收回房屋。如果一方耍赖的话应该算违约,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可以提前一个月解除合同,这一条其实没有很大的利益冲突,如果合同中没有签订继续租赁的条件的话,那么你在是否租赁期限届满前就已经将各方面的生意有所转移,或者逐渐退出该地的生意; 2、但是如果业主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约,就属于业主违约,那么业主应当支付你按照五年期限投入的装修费用的未到期折价部分、经营损失、违约责任的承担等经济赔偿; 3、既然你与业主之间存在很好的特殊关系,建议积极与其女儿相处更好,与业主修好关系,毕竟将来还真有可能成为一家人,那么你为何不利用该特殊的情况做人情呢,祝福你爱情事业双丰收。 4、能否换一个角度,你对你女朋友好一些,你女朋友就会为你说话的,另外,你适当的时候向业主低一下头没有什么不可以,只要不影响生意和你与他女儿的相处,还在乎其他什么东西呢。
如果乙不想兑了,那就把钱退回吧。口头合同也是合同。你们这个相当于你与房东之间解除合同,另由乙与房东建立新的租房合同。新的租房合同中就以后的租金没达成一致意见,而且这个是乙方是否兑店的重要原因之一。另外,你将房子转租给乙,是需要房东同意的,如果房东不同意,你这个转租是无效的。 以上属于理论部分。 如果房东同意你将剩余的租期转租给乙方,且你与乙方的合同中约定的也仅针对剩余期间的房屋使用权及你店内的物品,那你就无需退定金,且有权利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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