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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怎么算:按照《》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根据以上规定,你的工资1320+岗位津贴应作为支付80%生活费的计算基数。加班费及福利性补贴不能作为支付停工期间80%生活费的计算基数,也不能做为计算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月工资=月正常工资+月固定性工资÷21.75÷8×平时加班小时数×1.5+月固定性工资÷21.75÷8×休息日加班小时数×2+月固定性工资÷21.75÷8×节假日加班小时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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