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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指员工与组织的雇佣关系的非自愿性终止。解雇往往是组织主导型的,由于员工个人方面的原因导致的雇佣关系的解除。在我国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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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学历造假企业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九条第五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提供了伪造的文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该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欺诈性质,属于无效劳动合同。仲裁委裁决,可以基于其欺诈行为随时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关专家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建立过程中具有知情权,知情权的范围仅限于对影响劳动关系建立的对方的重要信息的知悉,劳动者应当如实地向用人单位披露有关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有权利了解劳动者文化程度、工作技能、健康状况等信息,劳动者不如实提供构成对用人单位知情权的侵害。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不需要负有对劳动者的学历和经历进行核实的义务。
劳动者在应聘、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如实披露信息并不必然构成欺诈,当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时对学历无明确要求,且无法证明员工工作能力与学历有必然联系的,则不应以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为由认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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