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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合同到期,公司未采取相应措施

2024-1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些情形包括: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劳动者个人不续签是否有补偿,不能一概而论。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员工原有的劳动条件或者提高原有的劳动条件提出续签,员工不同意续签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员工原有劳动条件提出续签,员工可以拒绝续签。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必须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劳动条件是非常广泛的,不仅包括工资待遇和工作岗位,还包括员工的工作环境、福利待遇和假期等员工原先基于劳动关系所享有的权益。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如果拒绝继续续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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