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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女职工在产期应享受的待遇是: 1、所在单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接触劳动合同。 2、女职工分娩时...
产假工资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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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社会保险法》第56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女职工生育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标准与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挂钩。 《社会保险法》在明确了生育津贴标准的情况下,事实上也明确了女职工产假待遇的问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即生育津贴。 依据该《条例》的规定,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女职工怀孕期间享有哪些权利? 一、孕妇享有不被辞退的权利 一般而言,怀孕妇女在妊娠期间可能发生的劳资问题,大约分为下列几种: 1、怀孕解雇 这可以分为依约定解雇,未依约定解雇两种。前者是指在女性上班就职时,雇主会要求职员签署一份只要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书。而未依约定解雇者,则是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书,雇主却自行解雇怀孕妇女。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该法律规定有两层意思: 一是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停止发放工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向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在实际操作具体来讲:如果职工产假工资标准高于生育津贴,职工领取生育津贴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将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之间的差额补发给员工;如果职工的产假工资标准低于生育津贴的,则按照生育津贴发放。 二是职工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企业应当按照女职工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支付。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的工资数额应比照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的数额,如果女职工的工资额低于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差额补齐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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