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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向银行贷款买房时,如因银行政策原因导致贷款无法发放,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男方在婚前已经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项,并向金融机构贷款,使得房屋所有权归属于其个人名义,那么在婚后,男女双方会利用夫妻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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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需要还清贷款之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了。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
针对婚前以按揭方式购买房产且双方有出资的情况,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此种情形物业将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对此处财产增值部分的分配不考虑出资来源,而是一律平均分割。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独立进行按揭购房,并且在结婚之前已经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同时向银行申请借贷,这样的房屋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个人所有。然而,夫妻共同承担的贷款部分以及与之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应当由双方平等分割。至于尚未偿还完毕的贷款,则仍然属于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最后,如果是在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贷款买房,那么这种情况下所购得的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也将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
1、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2、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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