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购买房屋时所贷款项如何处理离婚案件

2024-11-08
针对婚前以按揭方式购买房产且双方有出资的情况,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此种情形物业将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对此处财产增值部分的分配不考虑出资来源,而是一律平均分割。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独立进行按揭购房,并且在结婚之前已经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同时向银行申请借贷,这样的房屋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个人所有。然而,夫妻共同承担的贷款部分以及与之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应当由双方平等分割。至于尚未偿还完毕的贷款,则仍然属于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最后,如果是在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贷款买房,那么这种情况下所购得的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也将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