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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不结清也应该搬离员工宿舍。工资未结清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
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后,员工需要搬出单位提供的宿舍。单位未结清工资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希望劳动部门投诉维权,但不得非法侵占或者使用他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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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企业可以强制员工搬出员工宿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之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厂搬迁,员工不过去的话,应当结清工资。一、工厂本市区域内搬迁,公交可达,或者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者不去,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提前30天书面停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按出勤一次性结清工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二、不属于第一条所述情形的,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去的,变更劳动合同;不愿意去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3〕3号二、指导企业理顺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应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三)关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后,劳动合同由承继权利义务的新企业继续履行。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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