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劳动合同中未体现绩效考核制度,是否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中的劳动合同

2022-03-2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上述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本案中你公司实行的绩效考核制度仅仅是告知了员工,没有民主讨论协商程序,该制度在法律效力上是存在瑕疵的。如果不是基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对劳动者进行的工作调整,应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案你公司对于你进行的工作岗位的调整未经你同意,应属于无效行为。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