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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鉴定有什么规定

2021-10-13
1、重新鉴定时,另行委托鉴定机构是原则,仍委托原机构是例外。 2、接受委托的重新鉴定机构的资质应当不低于原司法鉴定机构。 3、负责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重新鉴定的复核程序中,以组织三名以上的专家进行复核为其指导原则,但不是必须。增加了规定鉴定意见书的补正规则 (一)补正限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图像、谱图、表格不清晰的; 2、签名、盖章或者编号不符合制作要求的; 3、文字表达有瑕疵或者错别字,但不影响司法鉴定意见的。 (二)原鉴定意见书上补正是原则,另行出具补正书是例外。且也应当有一名以上鉴定人在补正处签名。 (三)补正不得改变鉴定意见的原意。首先在这个通则部分司法鉴定的一些机构资质进行了规定。还有就是增加的一些内部监督机制的规定,并且还增加了规定,鉴定意见书进行补正的基本原则,比如说补正的一些范围,包括图表或者图像不太清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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