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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
重新鉴定是指对原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发生疑问时,将原案材料再另行委托其他鉴定人进行的鉴定。重新鉴定的鉴定人,可以不受原鉴定内容和材料的限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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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
1、重新鉴定时,另行委托鉴定机构是原则,仍委托原机构是例外。 2、接受委托的重新鉴定机构的资质应当不低于原司法鉴定机构。 3、负责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重新鉴定的复核程序中,以组织三名以上的专家进行复核为其指导原则,但不是必须。增加了规定鉴定意见书的补正规则 (一)补正限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图像、谱图、表格不清晰的; 2、签名、盖章或者编号不符合制作要求的; 3、文字表达有瑕疵或者错别字,但不影响司法鉴定意见的。 (二)原鉴定意见书上补正是原则,另行出具补正书是例外。且也应当有一名以上鉴定人在补正处签名。 (三)补正不得改变鉴定意见的原意。首先在这个通则部分司法鉴定的一些机构资质进行了规定。还有就是增加的一些内部监督机制的规定,并且还增加了规定,鉴定意见书进行补正的基本原则,比如说补正的一些范围,包括图表或者图像不太清楚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四)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司法鉴定机构可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拟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文书、检验报告、勘验检查记录、医疗病情资料、会计资料等材料作文证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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