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的争议,进行重新鉴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对同一人身伤害已存在两个以上的不同鉴定结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之间不能形成一致认识,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o (2)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被害人、犯罪嫌疑人之间或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对同一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不同认识,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3)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的人身伤害医学鉴定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
鉴定标准相当复杂。伤残鉴定分为十级,具体标准相当复杂,存在一定人为可操作性,所以不同鉴定机构做出的结果也会有所区别,而出现再次申请鉴定的情况。因此律师的回答并不能十分准确,为不误导咨询者,建议您以公正、合法的鉴定结果为准。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尽量在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这有这样做出的鉴定才是有效的鉴定。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1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