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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的争议,进行重新鉴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对同一人身伤害已存在两个以上的不同鉴定结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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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鉴定标准相当复杂。伤残鉴定分为十级,具体标准相当复杂,存在一定人为可操作性,所以不同鉴定机构做出的结果也会有所区别,而出现再次申请鉴定的情况。因此律师的回答并不能十分准确,为不误导咨询者,建议您以公正、合法的鉴定结果为准。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尽量在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这有这样做出的鉴定才是有效的鉴定。
重新鉴定是指经过鉴定的专门性问题,由于鉴定程序、方法、结果的某种缺陷或争议,诉讼当事人或司法机关有充足理由按规定程序请求再次鉴定,而产生的一系列活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而没有回避的;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重新鉴定所提供的鉴定材料必须是与初次鉴定相同的鉴定材料;鉴定材料有异的鉴定,不是重新鉴定。除第一项应由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外,其他各项重新鉴定可由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司法鉴定人进行。由此可见,补充司法鉴定适用于鉴定结果不完整,鉴定材料有遗漏等情况。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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