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
劳务派遣补偿如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那这个要看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在合作协议中双方责任了,一般情况下都会有条文相关规定的呢,谁赔付直接按协议上规定就行了。如果没有规定注明的话,那就比较麻烦了。发生经济赔偿,谁都会想法脱开赔付关系的。不过真不行的话,赔付还是该由派遣公司呢,谁叫劳动关系是在派遣公司那边呢。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务工若是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务派遣员工不愿意续签的,那么劳务派遣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0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8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