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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主动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共同寻求合适解决途径。在此过程中,劳动者享有合法权益,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重新接纳其返回原岗位,继续从事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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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商解除或者递交书面辞职通知书,30日后(试用期3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解除或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除劳动合同外,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工作服、证人证言等都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解雇劳动者,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法律救助: 1.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并在申请时提交以下文件: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 提交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立案,并为双方安排举证期和答辩期。随后将进行开庭审理,之后仲裁委员会将就双方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仲裁委员会将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裁决书将在60天内作出,对于裁决不服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可以继续前往新单位工作,不会受到影响。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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