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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对您所述的问题作出以下分析一、是否属于工伤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临时工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临时工也是工人,只要有劳动关系就属于工伤。你们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认定工伤,如果不认定,你们可以向该单位所属的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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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用人单位支派的,算工伤无疑;若是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范围内,且木工的活比较简单,也应算作工伤。若是公司早有安全规定,而受伤者属于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且盲目作业,在工伤认定上就要费些周折,但一般仍应认作工伤,因为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因此,只要不是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杀或自残就应算作工伤。
对于您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所受人身损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属于工伤。但是取得工伤待遇,需要取得工伤认定。如果您的工作单位没有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请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那么您只能提请劳动仲裁,申请工伤认定,法律规定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在具有下列情况时,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的,不认定为工伤:故意实施犯罪行为的;吸毒或者醉酒的;自杀或者自残的。即使符合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也不能作为工伤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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