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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购买的房产证尚未领取,是否可以进行转卖?

2024-11-26
在未依法进行登记并获得权属证书的情况下,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规明确禁止将房地产进行出售或转让等相关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对此进行了规定。因为所谓的“房地产证”实际上是对所有权物件的有效证明,若缺乏该证件,就代表着缺失相应的所有权资格。基于此,以没有所有权的房子进行出售,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即使买卖双方都清楚卖方手中并没有房地产证,但此类无房产证房屋的买卖合同仍然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协议。 对于购买二手住宅的行为,公户变更成为必要程序。进行这种转变,需要前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手续。但是,在准备进行二手房过户时,请务必携带齐全以下两个证件,其中之一为《房屋所有权证》,另一个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当你成功取得拥有这两个证件的二手住宅后,该房屋将为你提供100%的所有权保障。无论持有何种证件(例如:《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都会拒绝为你办理过户手续,原因在于相关法律规定这类房子的主人已经具有所有权,因此无法进行市场交易。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需要开发企业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但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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