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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赠与婚外第三者的房子,该房地产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妻子可以向法院返还该房地产。 未经妻子同意,丈夫将夫妻共同财产赠...
1、向相关部门起诉要回。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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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是配偶的婚前个人财产,妻子则无请求权;如果房产或者购房出资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妻子则可以要求确认此赠予行为无效,若房产未登记,可要回房屋。若房产已登记,可以追回购房出资。
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约定,不管是谁挣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方没有经过对方的允许,将财物赠与第三者,就是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这种赠与就是无权处分,是无效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
丈夫赠与给非法同居方的行为是无效的,理由有两点: 第一,这种赠与行为是一种不法给付行为,他们的行为违反社会道德准则,赠与房产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按照《合同法》52条,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因此该赠与行为无效。 第二,丈夫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处分夫妻共有的财产需经过夫妻双方的同意,否则就是侵害了另一方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不同意赠与的夫妻一方可以要求被赠与人返还财产。 所以,尽管该赠与行为已经实际履行完毕,但前妻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这种不法给付行为。 在夫妻双方未特别约定的情形下,婚后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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