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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1)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2)管理劳动合同; (3)参与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4)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5)开展劳资沟...
下面就是劳动关系协调机构的作用了:1、职业培训(政府组织,政府主导);、 2、就业服务: (1)就业信息指导;(2)劳动力市场价格指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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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报考的条件如下: 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高级技能)(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具有其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 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师(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2年以上。
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劳动关系协调员职责有关问题如下: 首先,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定义: 是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申报劳动关系协调员所需的基本文化程度为高中毕业。
1、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2、管理劳动合同; 3、参与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4、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5、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 6、协调处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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