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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可以抵扣个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对象是: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可见并未将公租房的承租人排除在外。所以公租...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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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1、营业税:租金收入×5%(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7%(县城为5%)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4、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2% 5、印花税:租金收入×1‰ 6、房产税:租金收入×12%(个人房屋出租减按4%) 7、企业所得税:租金收入减除相关税费、维修费用、管理人员工资及费用等,实际利润按2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个人房屋出租,扣除上述相关税费后,需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但可扣除以下项目: 国税函(2002)146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得》规定: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上述1~6项); ②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③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所得不超过4000元,扣除800元,超过4000元,则按20%的比例扣除)
1.房主出租房屋需要按照出租后所得租金的一定税率缴纳房产税、营业税、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等。 2.房主出租房屋分为个人出租住房和个人出租非住房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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