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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如业主不是恶意不过户,只是合同未履行完,可要求业主继续履行合同,过户房产,不能以此为由。如经多次催促,业主还是不过户,即属于恶意不履...
1、开发商可以单方违约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构成根本违约的,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收房、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或配合办理房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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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邹律师,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在双安房产交易的吧…… 我就是小谢说的那个律师,你的这种情况追究他违约责任是没问题,但是要想马上解除合同的话是不可能的。你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对方违约后发函要求其履约,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对方还不履行的话,才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你要打官司的话,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话是在3个月内审结!如果是普通程序的话是要6个月,如果有什么不懂得话,欢迎您电话咨询或者当面联系!
看情况:如业主不是恶意不过户,只是合同未履行完,可要求业主继续履行合同,过户房产,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如经多次催促,业主还是不过户,即属于恶意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此要求解除合同。
1、开发商可以单方违约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构成根本违约的,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收房、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或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可以解除合约。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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