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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劳动者是正常提出辞职并离职的,用人单位就不可以扣押员工工资,在离职当天就应当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 2、如果单位不是在离职当天结清所有...
劳动者离职只是履行法定的通知义务,你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无权要求你交接完毕后离开 不支付工资的话可以立即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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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劳动合同内,劳动者不论是履行法定的离职手续后离职,还是无故擅自离职,用人单位都有义务结算该劳动者的工资。 当然劳动者也有要履行法定的离职手续,劳动者法定离职手续是指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的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劳动者无故擅自离职,则违反了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程序,用人单位可以就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向其发一封,外封上注明是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如果没有人签收,保留相应凭证,进行公告解除。此类离职劳动者的离职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该劳动者主张赔偿责任,并可在用人单位向其结算的工资中抵扣。
既然工资都没有结清,为什么要写辞职报告呢?如果是自行离职的话则不能主张相应补偿金。建议先不要写辞职报告。
1、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即时离职时工资还没发,但您可以依据劳动关系的存在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工资和提成。2、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9、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担保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或扣押财物,因此,您可以要求单位返还您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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