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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经济补偿

2022-05-06
产假期间应当依法发放工资,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哺乳期内单位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以依法主张相应的赔偿。 你可以依照相关证据,举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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