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2009年修正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这种行为是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的,最低工资是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后应得到的劳动报酬。在这个问题中要看到这个员工是否正常提供了劳动,比如说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合法,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基本工资扣除保险后低于最低工资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保险是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得享有的福利待遇,故不应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合法的,你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发放全额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要求补足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应该发放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过扣除事假后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是合理合法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797人已浏览
784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