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合并时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但是分立不可以,这是为什么?

2021-11-11
1、由于公司合并可能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如果公司与负债较多的企业合并,公司必须依法继承公司的债务,这必然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为了避免在这种情况下损害债权人的权益,《公司法》规定,债权人在合并公司时可以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 2、公司分立后,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分立本质上不会影响偿付能力,债权人权益不会受到损害,自然也不会有相应的补救措施。 三、公司合并,债权人未必能得到更大的清偿保障,例如第一点举例。

相关法规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