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按照每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有毒物品作...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每个使用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范围,或者按照每个使用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给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的所有交通、住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需要将童工送回去。如果逾期不将童工送回去,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如果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个使用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的标准处罚;如果在使用有毒物品的工作场所使用童工,则按照《使用有毒物品的工作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个使用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命令使用者在期限内将童工返回原居住地交给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要的交通和住宿费用全部由使用者承担。使用者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预付款的规定期限进行修正,即使过期也不会将童工交给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命令期限修正之日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每月使用一名童工处以1万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消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取消民营企业以外的企业登记的使用者是国家机关,事业部门根据法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