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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东提供的房屋设施不是完好无损,或者房东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则房东对于租客东西丢失则由赔偿的责任,具体责任承担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一定责任...
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房东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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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屋被盗,房东不一定担责,如果是因为房东没有及时履行维修义务,导致承租人财物被盗,则一般应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出租房被盗的,房东一般没有过错,不需承担责任。房东与租客间存在的是租赁合同关系,房东没有为房客看管财物的法律义务,如果房客被盗的,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作为房客,可以向偷盗人主张返还被盗财物。当然,如果房东和房客有约定由房东看管财物的,则房东构成违约,房客有权要求房东赔偿被盗的财物损失。
第一、要看盗窃者是不是房东,如果盗窃者是房东,那么,房东是直接责任人。第二、如果存在安全隐患而房东未维修,则房东负有责任。第三、租房合同中约定房东对你的物品被盗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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