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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屋被盗,房东不一定担责,如果是因为房东没有及时履行维修义务,导致承租人财物被盗,则一般应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
出租人的治安责任包括:1。出租屋核定居住人数超过30人的,应当配备人员,做好治安工作;2、定期对出租屋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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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被盗的,房东一般没有过错,不需承担责任。房东与租客间存在的是租赁合同关系,房东没有为房客看管财物的法律义务,如果房客被盗的,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作为房客,可以向偷盗人主张返还被盗财物。当然,如果房东和房客有约定由房东看管财物的,则房东构成违约,房客有权要求房东赔偿被盗的财物损失。
第一、要看盗窃者是不是房东,如果盗窃者是房东,那么,房东是直接责任人。第二、如果存在安全隐患而房东未维修,则房东负有责任。第三、租房合同中约定房东对你的物品被盗负赔偿责任。
法律上一般很难将责任归结到房东身上,房客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在法律上难以找到依据。但是,如果租客能证明是因为房屋本身存在安全隐患而使小偷轻易进入,则房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王竹青提醒,如果在承租房屋前发现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可以向房东提出安装防盗窗等要求,租赁合同中对此也可进行约定。房东应当履行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保证出租房的门、窗等正常使用,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屋内财物损失由房客承担,房屋损失由房东承担,租客让房东重新换锁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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