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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 房产预售登记变动需要的原材料: (1)备案申请报告正本; (2)申请者身份证件; (3)预告登记证明正本...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 房产预售登记变动需要的原材料: (1)备案申请报告正本; (2)申请者身份证件; (3)预告登记证明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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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 房产预售登记变动需要的原材料: (1)备案申请报告正本; (2)申请者身份证件; (3)预告登记证明正本; (4)变动客观事实的相关证明材料正本。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五)其他必要材料。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房屋变更登记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产证; 4、登记原因证明材料,比如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 5、需要的其它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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