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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和物业公司只是存在一个物业服务关系,关于房屋质量的问题不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2、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
物业维修基金没交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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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发布执行)以及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26日发布执行),国家对房屋建筑的保修期有了新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2000年的保修办法中的关于最低保修期限规定比以往有了更严格的要求,体现出国家对消费者权益和工程质量的重视,也对建筑施工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规定的是保修的“最低年限”,而一些有实力的施工单位常常会提供更长的保修期限,因此,实际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保修合同中可能会对“保修期限”有更高的要求。市2000年9月最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中的保修期限是空白的,需经双方协商填写。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往往会收到施工单位提供的“房屋使用与保修说明书”和“保修服务卡”,但在其中可能只说明了保修的“最低期限”,而真正的保修期限应以开发商与施工单位签订的保修合同为准,用户如果需要,可以向开发商咨询。
一、厨房下水管破了物业维修基金不能报修的。厨房下水道属于业主私有部分,不能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维修的。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三、依据《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公共照明灯具、避雷装置、供电部门与房屋产权人分界点至户表盘(计费电表除外)之间的供电线路。共用设施设备系统:电梯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中央监控系统、供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天线接收系统。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绿地、变配电系统、市政排水设施,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
许多业主不了解《物业管理条例》,认为交了物业费就不应该再承担电梯维修费,所以不愿意出钱维修。所以很多物业公司会主动承担一部分维修费用,剩下的由业主分摊。一般由物业公司承担,电梯维修由电梯公司或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果没有专项维修资金,住宅电梯的维修费用应由各业主按比例支付;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内业主共有的场地、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广告)的,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开这部分收入的支出。电梯属于公共设施,属于所有业主。一般来说,物业公司不需要承担小区电梯的大修或更换费用,他们负担不起。电梯坏了是业主的责任。毕竟物业公司只是业主聘请的。如果有些业主不重视,不承担责任,物业公司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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