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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问题的责任划分要分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是在房屋保修期内公共下水管破损开裂造成漏水,应该通知物业,让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和维修,由此造成的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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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基金交了才能备案。购房合同备案前,必须要交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只是暂时保存在房管局,等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以同业主委员会代为管理。维修基金是在小区公共设备在保修期过了后才可动用的维修基金,其所产生的利息应该也归小区公共维修部分所用。
规定如下:1。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实施。维修基金使用不足时,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决定,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继续筹集。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2、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栋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归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业主交纳、统一存储、按幢核算、建账到户”和“业主决策、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以下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建立年度公布及日常查询制度,并接受业主和房产、财政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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