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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加班做了明确的规定: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必须是在确因工作需要,并经工会与...
根据您提出的问题,在法律上老板要求员工强制性的加班,员工是可以拒绝的,并且拒绝后企业不得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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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加班做了明确的规定: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必须是在确因工作需要,并经工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方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2、同时,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劳动法》第4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超过这个规定,即为违法,视情节轻重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加班应当是要得到员工同意的,所以用人单位一般是不能辞退不服从加班安排员工的。
如果企业强制加班,劳动者可以拒绝,公司不能强制员工加班,同时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健康的情况下,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的,必须及时修复;(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决员工拒绝加班的办法有: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加班,劳动者拒绝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不予赔偿。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天加班超过3小时,每月超过36小时的,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的加班要求。3、但在《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况下,加班时间没有限制。4、用人单位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安排加班并强制劳动的,劳动者可以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举报。投诉无效的,劳动者可以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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