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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购买房产在深圳购买是否属于首套房产?

2024-11-25
针对深圳房产登记问题,可以参考下述规定:若身处异乡并拥有住宅,同时在深圳未曾购置房产且无购房贷款纪录,则在深圳进行土地管理局的房产登记,便可视其为首次置业。但是,如果在银行方面存在过购房贷款纪录,那么在深圳申请购房贷款时,将无法划归为首次置业类别。因此,这涉及到购房政策和房地产所有权的重要问题。具体情境和现行规定会有所不同,需要参照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购房者在异乡持有房产,却在深圳尚未建立任何购房纪录,而且也未在银行留下过购房贷款纪录,那么他们在深圳购房时理应被视为首次置业对象,可以享受首次置业的扶持政策,例如更少的首付款比率以及更优惠的贷款利率等等。 如果购房者在异地持有房产,但在深圳购买房产时已经存在购房贷款纪录,那么在深圳申请购房贷款时就不能再视作首次置业范畴了。购房者需要遵照第二套房的相关政策,以申请贷款并支付相应的税费。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提到,如果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或者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贷款人应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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