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且不能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此外,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务必收集与您在公司工作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作文件、工作照片、工作记录等等,越多越好,这对您来说越有利。如果您的公司尚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根据法律规定,您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法律将默认您已与公司签署了合同。 接下来,您可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中队提交证据。由于劳动局不会立即受理您的投诉,您需要先前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让他们调解。尽管调解并非强制性的,但可以让您了解拖欠工资的严重性。如果调解成功,您的工资可以得到追讨。如果调解失败,您可以继续采取下一步行动。 最后,您需要前往当地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申请。建议您委托律师代理处理。首先,您需要前往工商局打印公司的信息并盖章。然后,将证据复印一式两份,并按照劳动局的要求上网下载申请书,填写相关信息,最后到劳动局进行立案。
中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无故扣除或者拖欠。扣除劳动者工资,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规定,无正当理由扣除劳动者应当得到的工资的行为。用人单位除法定允许扣除工资外,不得无故扣除或拖欠劳动者工资,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扣除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扣除的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要求的赡养费、赡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不属于上述情况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劳动者工资。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26人已浏览
29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