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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主管部门备案。备案不是必须的,这是用工方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不备案,也不影响合法劳动合同的效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产生不利后果由用工方...
关于劳动合同工的档案管理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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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1.您应该得到两月的经补偿金。 2.解除劳务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只是补偿您每月的基本工资。 3.超工时工资您要用工作时间证明的证据,比如说:工时卡的复印件/工时表的记录单。如果拥有这些证据,可到其注册区域的劳动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4.离职签字前,让公司负责人或您的直接上级领导把这笔钱的数额标注在合同上的一页或给您开出相关款项的证明。 5.申请劳动仲裁时到公司的注册地,如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社会保险稽查科。
据你表述,该劳动合同存在诸多问题,比如试用期为3个月,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3个月以下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约定无效,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此外,还有扣押工资问题,不给职工劳动合同文本问题,不支付加班工资问题,解除合同通知问题,都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议你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请他们进行查处。
关于劳动合同工的档案管理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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