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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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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需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关于劳动合同期限问题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确定,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而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经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但是,如果你和新公司再签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个新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你必须履行,除非新公司同意变更合同,否则不能反悔。 你中陷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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