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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贷款已经偿还完全部,在北京购买房产是否属于首套?

2024-12-05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首套房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仅持有唯一一处住宅物业。在中国城市居民购买首套住房时,可以享受相对较低的按揭贷款利率优惠政策。 当涉及到“首次购房”的概念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首先,购房者必须年满18周岁;所购房产必须是90平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这类房产可享受1%的契税税率优惠;最后,购房者在个人名下并无独立或与其他人士共同购买的住宅物业。 如果购房者与父母共同购买、依据房改政策购置或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形式获取的房地产并不属于上述情况,则不符合“首次购房”的定义。 对于是否被判定为二套房,重点在于申请人名下现有房产的贷款是否已偿还,而与该房产本身的性质并无直接关联。现在的银行对首套房的认定方法实行“认贷不认房”原则,也就是说,只要申请人名下已有一套已偿还贷款的住房,那么他们再次购买房产时即可视为首套房。 即使购房者在个人名下无任何住宅或贷款记录,若同时申请贷款购买多套房产,那么也只会将其中一套视作为“首套”。基于上述原因,童先生所购得的两套房产中仅有一套能享有“首次购房”的优惠待遇。不过,不同银行的审批和发放贷款所需的时间和效率有所不同,因此贷款记录将会被收录至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内,成为借款人的购房贷款记录。另外一套房产将自动被划归为“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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