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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是由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无偿取得的,将其在转让房地产过程中获得的与土地有关的收益上缴或以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方式上缴国家无可厚非。但是当自然...
根据《条例》、1992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划拨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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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形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要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根据《条例》、1992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各种方式,除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外或完全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特点有: (1)取得的法定性。即要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其用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2)取得的无偿性。这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本质区别,即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者除缴纳补偿、安置费外无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即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而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则必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即国家支付包含土地使用费在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使用的无期限性。依照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4)权利的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地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
1、计划一般以事业单位为对象,这些单位除了支付国家土地相关税金外,不支付转让金。转让是政府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分配的土地必须改变用途。经营性质时,需要补充转让金,将土地证明书的分配改为转让。 2、目前,开发人员建设商的大部分是支付土地转让金的方式获得的土地,转让是开发人员必须向政府支付钱,政府保证你的70年或50年的使用权。计划是政府转让土地获得收入的一种方式,简单来说,土地方面没有给政府钱的是计划,主要用于政府项目。 3、转让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转让、租赁和抵押。分配的土地不得转让。租赁和抵押。由此可见,土地转让与土地转让的权利义务不同。 4、房屋类型不同,房屋所在地的性质也会影响房屋所属类型。分配土地一般是公益事业用地和搬迁住宅。转让适合住宅等建设用地的土地上建设了很多商社。土地转让和土地分配在房屋类型上有一些不同。 5、土地性质不同,对购房者后期的影响结果也不同,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交易时没有额外费用,但是如果是拨号的土地,如果想交易的话,需要补充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对于想买二手住宅的购买者来说,首先要弄清购买的住宅的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法,不要增加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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