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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重新签订劳动者合同: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重新签订劳动者合同: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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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从签订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无论是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需要注意以上问题。
签订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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