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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的损失必须以实际发生为准,对于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救济的债权如拖欠货款,不宜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2、在认定劳动者过错时,应考量...
1、看造成损失多少了。 2、如无损失,就看合同约定违约赔偿多少了。 3、如都没有,公司就没有可向员工索赔,最多除以一定数额罚款、辞退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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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擅自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并有权得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职务行为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会作出什么处罚。因为我的大意把单位的一些重要的票据遗失了。这些票据会对单位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我不知道在单位对外单位赔偿后,会对我作出什么处罚。轻的会是什么,重的会是什么?答复:你好,如果是你保管单位的票据,该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但是由于你的大意将票据丢失的行为,应当是属于个人行为而不是属于职务行为。其次,由于你的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对外赔偿后,应当按照各个单位或者是公司的内部章程的规定,来决定给你以什么要的处罚。例如有的单位规定,个人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的百分之多少来进行赔偿,各公司单位关于造成损失的赔偿规定都不相同,因此我们无法给予你具体的回复,应该来说轻则赔偿损失的百分比小,处罚重的赔偿的百分比大或全额赔偿,但是如果进行赔偿的话,具体的赔偿比例是必须按照单位的章程或其他规定来决定的,同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个人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还可以和个人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和法律中的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不得有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的行为,但属于合理代扣工资的则允许。员工遇到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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