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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的约定基数计算,但约定的基数不能低于对应的职位的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有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的,可以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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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规定 1、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2、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3、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二)具体内容有: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员工请了10天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为: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10。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的约定基数计算,但约定的基数不能低于对应的职位的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有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的,可以在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如没有工会的,则之间按照当前的工资的70%计算工资,单位是不能随便扣职工工资的。病假工资计算公式: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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