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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何填写加班费劳动仲裁申请书,追回加班费 1、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提出仲裁申请。 2、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
劳动仲裁加班费支持前一年,但劳动关系未终止的,不限。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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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的处理程序。只有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仲裁加班费时,才可依法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劳动法》还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者也可在企业调解委员会先行申请调解。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但用人单位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非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申诉程序,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提起申诉应注意申诉时限,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知道或应当知道合法权益受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一年内的加班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法定时效之内,有证据证明的均可以得到支持。 一、关于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一般时效从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加班费属于工资范畴,适用特别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时效的限制,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从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算。 但是,在一些省市,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主张加班费仲裁时效为两年;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仲裁时效为一年。也有一些省市,对劳动者主张两年之前的加班费,不予支持。 二、举证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应当就加班的事实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对两年内的加班费,劳动者即使没有提供有效证据,也可以要求单位提供工资表、考勤表等方面的证据证明;对超过两年的加班费,因为劳动部规定用人单位工资表至少百村两年备查,劳动者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单位尚保存有工资表和考勤表的,承担完全自行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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