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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已与劳动者签订一个月的合同,是否还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2022-03-27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一条款属于强行性规定,并给用人单位规定了一个月的缓冲期、准备期,作为用人单位弥补不作为的期限。 该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一条款与第十条相呼应,在一个月的订立合同缓冲期后,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谓异常严厉。 所以,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在缓冲期限一个月届满后,劳动者有权要求发放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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