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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签定劳务派遣合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凡是非全日制、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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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劳务派遣,凡是非全日制、辅助性的工作,都可以实行劳务派遣。《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六条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并且,不仅无法达到降低用工成本之目的,还将面临支付加班费、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无效、补签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窘境。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由于工作时间短,合同期限也相对短,所以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如果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是由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的,劳动者应当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只需要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就可以了。 基于非全日制用工的以上特性,为保障劳动者的权利不受侵害,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至少两年以上,且不得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形式。 风险提示: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此外,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可以约定由劳动者个人缴纳,但工伤保险除外,即用工单位不需要为员工缴纳大部分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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