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哺乳期裁员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哺乳期裁员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具体如下: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按照我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在产假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有一些地区对于哺乳假的规定则更为详细,这个要看该地区的规定。哺乳假是算在工作时间内的。一般是不以天为单位计算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被违法辞退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一、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人已浏览
1,864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