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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足额发放工资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
用人单位不足额、及时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发放;如果单位拒绝的,劳动者可以准备投诉的材料,去劳动局投诉;或者依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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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责令改正+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法律后果二:合同解除+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寻求权利救济。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如果单位拖延支付工资,没有合理的解释原因(如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情况),那么单位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5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应注意检查规章制度的内容、形式是否合法、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是否符合程序要求、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监督检查的后续结果是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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