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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合法有效的准生证明方可受孕,该条款是对职工生育权的剥夺,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属于无效条款。你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
1.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您不用理会用人单位要您辞职的无理有求。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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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与怀孕期间妇女解除劳动合同的。以下的情形除外: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按照您描述的情况,您现在怀孕未满12周,没有任何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那么公司辞退您的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另外公司在您四月份入职之后一个月内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也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根据法律规定,您将获得如下赔偿:1、5月-9月份期间公司应向您支付双倍工资;2、您在公司工作已超过6个月未满1年,公司应向您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的2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公司给您发放的午餐津贴、交通补贴、奖金等都算入工资。3、劳动合同应该给您一份。建议您先同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之前,请搜集相关能够证明您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材料,比如工资凭条或公司的工资发放记录、工牌、工作服、入职表、证人证言等等。
对马国师的意见持保留意见, 孕妇同样有义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法律规定孕妇享有的特殊权利在于不得以怀孕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规定孕妇就可以随意以怀孕为由休假。如果女职工的行为符合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孕妇休息确实没有什么不对,但是休息也得履行一定的请假手续,否则,职工一怀孕就可自行决定休息,那只会增加自己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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