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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不是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会转化为购房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就等于购房...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在实践中称谓不一,如认购意向书、购房订购单、购房预订单、订购房屋协议,等等,且大量地出现在商品房预售等远期交付的房屋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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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认购书和买卖合同的区别(一)目的不同。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二)约定的内容不同。认购书中约定的相对简单,通常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买卖双方一般无法直接凭认购书完成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包括了房屋买卖的所有主要条款,如房款和房屋的交付方式和时间、产权证的办理、违约责任等,买卖双方可以就此完成交易。(三)签订的时间点往往不同。认购书通常是在商品房可以预售前签订,这是开发商为了能尽快回笼资金和稳定客户的方法;买卖合同的签订则是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或在现房销售的情况下签订。房屋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不在于其的名称,而在于其的内容,如认购书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则认购书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二、商品房认购书是不是买卖合同认购书是对双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一般来说,商品房认购书实际上是签订合同前的一种协议,而不是购买合同。当事人签订认购书后,还需要签订正式的购买合同。但在实践中,这样的问题经常发生。一些开发商和买方签署认购书后,由于各种原因,将认购书下的房屋出售给第三方。此时,以前买方的利益难以通过认购书得到保障。为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有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卖方已按照约定接受买方的购买款项,该协议视为商品房销售合同。因此,开发商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不履行的违约责任。
认购书不是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会转化为购房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就等于购房合同了。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商品房认购书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的。
一、商品房认购书是买房合同吗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协议。认购书是对双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依照上述概念可知,一般来说,商品房认购书实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一种协议书,不是购房合同。当事人签订认购书后,还需要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但实践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问题,一些开发商和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后,因为种种原因,又将认购书项下的房子卖给了第三人。此时,之前购房人的利益难以通过认购书得到保障。为此,我国法律特这对这种情况作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方已经按照约定接受购房者的购房款,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如果开发商违反该合同,应当由此承担履行不能的违约责任。二、认购书与买房合同一样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其实,我国的房产法律、政策并没有强制要求购房者必须要签订认购书,但既然购房者迫于房产市场的“规则”签了,那就一定要在签订之前看清楚它的内容,毕竟该认购书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严格来讲,商品房认购书不属于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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