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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售房者,不要让中介公司全权代理房屋如果是房客,最好不要租被中介公司全权代理(实际上是转租)的房屋。 2、避免交订金,房客一旦交了订金...
1、作为售房者,不要让中介公司全权代理房屋如果是房客,最好不要租被中介公司全权代理(实际上是转租)的房屋。 2、避免交订金,房客一旦交了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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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售房者,不要让中介公司全权代理房屋如果是房客,最好不要租被中介公司全权代理(实际上是转租)的房屋。 2、避免交订金,房客一旦交了订金就十分被动,提出的要求可能不被写进合同。 3、卫生费等费用要划清楚该由谁来交。 4、收房时要仔细,应当将房屋设施破损的情况写进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时扣押金。 5、口头的协议记得在合同中落实。 6、房产交易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如录音、录像等,防止中介耍赖。 7、押金凭证要保管好,不可将其交由中介保管。 8、如果是租房的话,应当注意看清楚晚交房租的滞纳金是如何收取的,不可听信可晚交房租的口头承诺,否则中介公司可能依照合同收取。
1.按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必须先把到自己名下,再转让给第三方。这种方法税费比较高。通常很多人是先办到自己名下,再和第三方签订买卖契约,然后等到免税期到再办理第三方交易,这样可以免去大量税金。2.转让费用:转让费用包括:一、首次你应该缴纳契税、登记费。二、转让第三方你应该缴纳营业税、所得税、、交易服务费。三、办理对第三方名下的和登记费由第三方承担。四、主要是第二项里面的税金太重,请重点考虑。3.把原来和开发签的合同退回开发公司,同时由开发公司将买方直接变为第三人,这时要收清房款。二、收到全部款项后通知你房产管理部门的熟人,把备案变更掉或撤销掉,这样第三人才能去办理房产证,如果尾款不清,就不要让他们变更备案内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成都二手房市场交易过程中,个人所得税一般是买方来支付,也可以双方协商约定。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提问或致电400咨询。满意可以采纳和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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