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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根...
不能达成调解的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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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信访,在信访的时候,劳动部门会让劳动者填写一份群众来访登记表,劳动者可以将自己的诉求都写在上面,劳动部门会开具一张调查函,要求拿回公司,交给负责人,在制定的时间内来劳动部门进行调解,不管公司有没有来接受调解,劳动部门都有的登记备案的,这个证据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辅助证据;二、可以向劳动局的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写信进行反映情况,一般监察大队会在指定的时间内,去公司进行调查核实,不管结果如何,都会登记备案的,这个也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辅助证据;
按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劳动纠纷的,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调解无效,则会下达裁决书。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四十六条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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